提前一週過生日,也很開心越來越多的好事陸陸續續發生
送給寶蓮--『 昔日齷齪不足誇,今朝放蕩思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孟郊。
即便是迎接勝利的這一刻,仍然是用這麼謙卑的心情,這一路的歷程,不是國考中人,誰能體會?也謝謝寶蓮,先開了上榜者的典範態度,我才好跟進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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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廢止輔助,經法院裁判確定之撤銷監護登記,得向任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

2.「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於國外辦妥結婚或離婚,本人親自持憑經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等機關(構)驗證後之結婚、離婚證明文件,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公告1份,請刊登行政院公報。
3.主旨:有關外國人、無國籍人及其子女取用中文姓名之原則--
 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歸化我國國籍人數逐年成長,為尊重多元文化,兼顧我國民情,爰放寬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及其子女於辦理戶籍登記時取用中文姓名,辦理原則如下:
(1)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及其子女於辦理戶籍登記時,應取用中文姓名。
(2)外國人、無國籍人及其子女取用之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所稱習慣者,係指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如無姓氏者,僅登記名字。取用中文姓名,得以其
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譯方式為之,並應使用姓名條例所規定字典中之用字,基於姓名管理之需要,不得自行造字。另中文姓與名之間不以「.」、「,」或「空格」區隔。
(3)外國人、無國籍人及其子女之從姓、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依民法及姓名條例等規定辦理。
(4)外國人、無國籍人及其子女已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變更中文姓名1次。
4、行政機關對於外國人、無國籍人取用中文姓名應為一致性之作法,請外交部、本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及戶政司,於受理外國人申請簽證、外僑居留證、辦理戶籍登記或申請歸化時,如需取用中文姓名,參照上開原則辦理。
5、請本部戶政司會同入出國及移民署研議製作外籍人士取用中文姓名之宣導資料,於1個月內提供駐外館處協助外國人、無國籍人取用中文姓名,避免誤用不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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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心
2.耐心
3.每科熟讀五遍以上(沒達成,關於落榜沒有任何難過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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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繼承制度已改以限定繼承為原則。
所謂「限定繼承」,
是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即死者)之債務,
只以所繼承的財產負清償之責即可。
(例如:
被繼承人遺產有100萬元,
遺留負債卻有200萬元,
則繼承人只要以100萬元之遺產負清償之責即可,
剩下的100萬元則不必清償;
但遺產如有100萬,
所遺留的負債只有50萬元,
則以遺產清償該債務後,
繼承人即可享有剩餘的50萬元遺產)。
不過要注意的是,
限定繼承之繼承人有依民法第1156條向法院聲報遺產清冊,
並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等義務,
且拋棄繼承後,仍具繼承人之地位(只是清償範圍以遺產為限而已),
仍要以遺產所有權人的地位繳納各項稅金(如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
不像拋棄繼承後,就不再是繼承人,無須負擔前述義務。
因此,若已知悉被繼承人之負債明顯大於資產,
為避免前述麻煩,還是建議直接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但有問題的是,
被繼承人死亡時,胎兒還未出生,
如被繼承人所遺留的債務明顯高於資產,
胎兒可以與其他繼承人一併辦理拋棄繼承嗎?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即對胎兒有利的視為已出生,可以享有;
不利的,不視為已出生,無須負擔。
所以,
被繼承人之負債若大於遺產,則對胎兒不利,胎兒自然不繼承該債務,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如此,將使胎兒一出生就取得類似限定繼承之地位,
仍要負責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之債務,並以遺產所有人之地位繳納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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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72年台上字第2525號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民國 72 年 06 月 23 日


【裁判要旨】

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是消滅時效
完成之效力
不過發生拒絕給付之抗辯權,並使請求權當然消 滅。債務人若不行
使其抗辯權,債權人之請求權仍未消滅
,債務人之遲延責任即不能因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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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彭懷真
人人都想瞭解人,心理學專門研究如何去瞭解人,佛洛依德學派從精神分析的角度探究人心,試圖找出每個人行為的原因。如果能找到「慾望」這個線索,對人就容易掌握了。有如偵探和刑警辦案一樣,只要能獲得關鍵線索,破案就有希望了。
  這次火車性愛派對的關鍵是「好奇」,主辦者、參與者、連宣稱來做研究的研究生都好奇。這些好奇強化了慾望,在密閉的火車車廂中,慾望壓過好奇,碰觸到法律、留下了遺憾與刑責,每一個因為好奇加入的人,都成為被窺探與被議論的對象。如果能趁此檢視自己對性的慾望,用健康的方式去改進,知道自己在那裡迷途的,或許還可以在羞辱中有些長進。
  佛洛依德靠他耐心地追蹤人們成長過程中的關鍵因素,提出精神分析學說,他總是抓住人心慾望這線索,進而破解案主在人際關係方面的障礙,以減少怪異的行為。他是性偵探大師,擅長愛慾推理,佛氏的案例中提到一些影響深遠的「創傷經驗」:
  ◎幼兒目睹大人的性行為。不懂事的孩子對大人間的狂暴動作、扭曲臉孔、奇特聲音和性器官感到震撼。這種「原景經驗」烙印孩童心頭,既震驚又難以言喻。
  ◎孩子目睹父親或母親的婚外通姦,不知如何處理,不知該怎麼想,也無法對別人說。有些人因而自責,甚至想死;或是把痛苦壓進潛意識中,或是想要報復。
  ◎童年時的性嬉戲,也許被傷害,也許被禁止,也許因失去而痛苦。男性有「害怕失去小雞雞的去勢恐懼」,女性先擔心不再貞潔,接著可能放蕩。
  ◎某些聞到什麼東西所產生對於氣味的迷惑,進而對所有異味有狂熱的樂趣;特別是在身心發展肛門期的痛苦和快樂,使人產生異常侵略的心態和行為。
  ◎女性戀父恨母和男性戀母恨父的「伊的帕斯情結」。由於對家長又依附又疏遠所產生的焦慮,有些人不能和母親發展正常關係,把性慾轉向不合理情理的方向發展以報復。
  人心中的慾望像火車,充滿動能,但務必要有一定的行進方向,有固定的軌道。因此法律制訂了婚姻關係,社會也有一定的道德。有些人昔日的創傷經驗使慾望不可預測、不規律,慾望可能突然很強烈、很難測、很難掌握。源自於腦海記憶中的扭曲經驗和錯誤詮釋,使人心中痛苦,並出現各種生理、心理和人際關係的症狀,源自於「性」的則常以性愛的方式呈現。再加上外在的刺激,更加迷戀於變態的性活動。
  精神分析從詭譎糾纏的症狀中抽絲剝繭般地破解潛意識如何影響一個人的所作所為,並利用自由聯想、夢的分析等方法探索人的內心世界。使人能領悟到自己常耽溺在慾望之中,儘早閃避脫離。對於性,無數人好奇又恐懼,既期待又怕被傷害,充滿扭曲的誤解,潛意識的作用力不斷干擾,使人痛苦不已。有些人無法有效地處理痛苦,轉變為傷害他人的行為。
  這些在火車上瘋狂的「好奇」之人不能只被警方約談,應該看精神科醫生了。
  (作者為東海社會工作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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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這個世界並不能光靠法律就能解決所有的事情,只能說,法律制度的出現,是讓道德有最低底線的一個標準化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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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抱怨會把力量交在別人手上
 時間  Tue Feb  7 18:38:5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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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師在我準備考試的時候 跟我說了這麼一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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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一些人真的很會抱怨。可以抱怨的東西很多
比方說功課太多、睡眠太少、老師很爛又臭屁、總錄取率很低 父母多管閒事
親戚太自以為、考上不是唯一的路等。抱怨是人的天性,但不應該是一種直
覺和反射動作。對於考試我不太願意對學生妥協,我相信硬底子。
我就是相信和堅守勤能補拙 每個考取的人都有一些考取的好理由
可能是努力,可能是運氣,可能是上輩子積來的福氣
不過上述原因都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上榜的人都不太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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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公平法院 不是卸責法院


  • 2012-01-31 01:02

  • 中國時報

  • 【許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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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31 Tue 2012 00:00
    • 好文

     
     
    期待已久的所羅門王秘密抽屜,終於發新文了,看完以後整個很感動,以下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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